成立背景
成立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围绕深化医改和完善生育政策的形势与任务,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编制印发了《“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国卫生计生人员总量达到1255万人,全科医生达到30万人以上,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0人以上、注册护士达到3.14人以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0.83人以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人才是保障全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支撑。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2019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9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卫健委等七部委印发了《关于教育支持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为推动《意见》实施,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印发了《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55号,以下简称《通知》),同时今年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措施,指导各地和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了进一步促进卫生健康类型企业成长,帮助企业建立合理、科学的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服务体系,加强企业对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的管理,我们提出成立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标准委员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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